
近日,福建石狮法院成功化解石狮某物业公司与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为这些长达7年之久的纠纷画下了圆满的句号。
“王某在这个小区有多套房产,后来陆续转让出去了,但是之前的物业费一直拖欠着,新的业主也不认,没办法,只能来法院起诉了……”在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大倒苦水,表示要起诉王某,要求她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共计54674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
据物业公司陈述,自2016年6月始,王某便未再主动支付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经过多次催讨后,王某通过房产中介支付了121011元,如今仍尚欠54674元一直未付。接到案件后,石狮法院随即启动诉前调解绿色通道,将案件分流至驻院调解员蔡建东处调解。
“我之前委托房产中介转了好几笔物业费,现在最多还差一万多的费用,账都没理清楚。而且物业公司还会阻挠新业主装修,我就更不想交了。”双方的主要症结在于对所拖欠的物业费数额有异议,若要进一步化解矛盾,首先要厘清“账目”,于是,蔡建东联系了上述房产中介,组织原被告双方、房产中介三方进行对账,对物业公司应收取的金额、中介已代缴的金额以及尚欠的金额进行明确,最终确定所欠物业费16000余元。
“房子我一天都没有住,物业的服务也没有享受过……”明确金额后,双方仍持对抗情绪。为妥善化解纠纷,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邀请了4名具有丰富物业纠纷调解经验的政协委员协助调解。政协委员和调解员一方面做好王某情绪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进行释法明理,理性分析其要承担的责任。同时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提出要求,让业主觉得“物有所值”,这样才能营造和谐的小区。
经过一番释法说理,物业公司自愿变更诉讼请求,放弃违约金的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王某应于协议签订后的10日内支付所欠物业费,目前该物业服务费已按时履行完毕。
小物业关系大民生。石狮法院主动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着力推进物业服务纠纷实质化解、源头治理,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解题思路”。2023年以来共诉前调解涉物业服务纠纷1060件,涉及小区28个,调解并督促缴费198万余元。(王情娟)